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
一、學校概況
西南政法大學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學府之一,是教育部和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原名西南政法學院,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由劉伯承元帥擔任校長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學,經過60余年的建設,學校已經形成了從本科教育到碩士、博士研究生教育,從繼續教育到留學生教育等多層次、多類型的人才培養格局,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布局。在法學教育方面,是全國公認的規模最大、學科體系齊全,教學科研力量雄厚,社會貢獻突出的高級法律人才培養基地。
學校現有渝北校區、沙坪壩校區和寶圣湖校區三個校區,占地總面積3000余畝,在校全日制學生24000余人。學校設有民商法學院、經濟法學院、法學院、行政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刑事偵查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管理學院、經濟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語學院、應用法學院、法律碩士學院等14個學院,有22個本科專業,擁有法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0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7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7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9個省部級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是全國首批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單位,也是全國首批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單位。經濟法學科和訴訟法學科是國家級重點學科;哲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新聞傳播學、公共管理為重慶市重點學科,工商管理為重慶市立項建設重點學科。在2012年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公布的學科評估結果中,學校法學一級學科位列前五強。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
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116名,招聘崗位請查閱《西南政法大學2015年度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
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博士學位和高級職稱的人才
1.具有開闊的視野、較高的前瞻和預見能力,能敏銳把握本學科領域國家戰略需求和國際前沿學科發展態勢;
2.具有一定的號召力,能吸引、凝聚一批優秀人才,組織并領導創新團隊開展科學研究;
3.應獲得國內外本學科排名前十位大學或海外著名大學博士學位,正在主持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或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具有豐碩的學術研究成果;
4.年齡一般為4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招考報名日期開始前一天),特別優秀的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海外博士
學校面向海內外招聘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哲學等學科門類的海外著名高校博士學位獲得者,年齡一般為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招考報名日期開始前一天)。
(三)國內著名高校博士后或博士
國內著名高校博士后出站人員或博士學位獲得者,具有較大的學術發展潛力,原則上近3年發表的論文被CSSCI/SSCI/SCI/EI/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等國內外權威科技論文檢索工具或文摘收錄不少于3篇。年齡一般為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招考報名日期開始前一天)。
六、應聘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簡章發布的即日起—2015年12月31日止。
(二)資格初審:向相應崗位所在的學院或部門提交應聘材料(包括應聘申請表、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代表性科研成果復印件等),由相關學院或部門進行資格初審。
七、考試考核
主要測試應聘者必需的綜合知識和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考核分值為100分,以試講、學術成果專家評價等形式進行考核,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情況適時組織。
總成績=考核成績
公開招聘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和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不予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擬聘人員確定及公示
考核等有關事宜均可登陸學校網站查詢。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按規定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西南政法大學網站主頁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單位等。
十、協議及聘用合同簽訂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程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完善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其中,屬應屆畢業生的需簽訂三方協議書,取得學歷學位證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
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人員名單公布后1個月之內。1個月內未按規定完善相關手續的擬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應聘條件的規定學歷、學位證書,并在聘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報到上班,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及其各個環節,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以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應聘人員也應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二、其他事宜
聘用人員福利待遇按國家、重慶市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本招聘簡章由西南政法大學負責解釋。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23-6725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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