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2015年度選留應屆畢業生、引進人才招聘考核工作擬定于2015年4月啟動。經學院研究決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為保證我院的發展與建設,實現創建世界一流音樂學院的目標,堅持人才強校戰略,建設一支結構優化的教學、管理隊伍,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
堅持科學設崗,總量控制,促進人才隊伍建設的協調發展。
實行“崗位公開、嚴格考核、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用人機制。
二、選留、引進范圍
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定向生、委托培養生除外)。
符合條件的優秀留學歸國人員。
具有北京戶口的優秀專業人才。
三、招聘崗位
序號 |
部門 |
崗位名稱 |
專業要求 |
崗位類別 |
人數 |
備注 |
1 |
作曲系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教學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專任教師 |
2 |
|
2 |
音樂學系 |
中國傳統音樂教學 |
中國傳統音樂理論 |
專任教師 |
1 |
|
3 |
音樂學系 |
西方音樂史教學 |
西方音樂史 |
專任教師 |
1 |
|
4 |
指揮系 |
樂隊指揮教學 |
樂隊指揮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5 |
管弦系 |
銅管教學 |
大號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6 |
管弦系 |
室內樂教學 |
小提琴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7 |
管弦系 |
木管教學 |
巴松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8 |
聲歌系 |
臺詞教學 |
表演專業 |
專任教師 |
1 |
|
9 |
聲歌系 |
歌劇表演教學 |
導演專業 |
專任教師 |
1 |
|
10 |
聲歌系 |
聲樂藝術指導 |
鋼琴 |
專任教師 |
1 |
京內生源 |
11 |
民樂系 |
板胡教學 |
板胡 |
專任教師 |
1 |
|
12 |
民樂系 |
民樂室內樂教學 |
二胡 |
專任教師 |
1 |
|
13 |
民樂系 |
民樂室內樂教學 |
琵琶 |
專任教師 |
1 |
|
14 |
附中 |
大提琴室內樂教學 |
大提琴 |
專任教師 |
1 |
|
15 |
附中 |
單簧管教學 |
單簧管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16 |
附中 |
政治教學 |
思想政治教育 |
專任教師 |
1 |
京內生源 |
17 |
附中 |
語文教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專任教師 |
1 |
京內生源 |
18 |
樂隊學院 |
圓號教學 |
圓號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19 |
樂隊學院 |
鋼琴藝術指導 |
鋼琴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20 |
基礎部 |
英語教學 |
英語 |
專任教師 |
1 |
京內生源 |
21 |
院長辦公室 |
信息檔案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其他專技 |
1 |
京內生源 |
22 |
院長辦公室 |
信息網絡 |
計算機類 |
其他專技 |
1 |
京內生源 |
23 |
校管處醫務室 |
醫療 |
臨床醫學 |
其他專技 |
1 |
具有北京戶口,有工作經驗,中級以上職稱 |
24 |
圖書館 |
樂譜管理 |
音樂 |
其他專技 |
1 |
京內生源 |
25 |
圖書館 |
文獻編目 |
音樂 |
其他專技 |
1 |
京內生源 |
26 |
圖書館 |
系統管理 |
計算機類 |
其他專技 |
1 |
京內生源 |
27 |
教務處 |
教務管理 |
計算機類 |
其他專技 |
1 |
京內生源 |
28 |
附中 |
工資核算員 |
會計學 |
其他專技 |
1 |
京內生源 |
29 |
附中 |
學生管理 |
音樂教育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30 |
作曲系 |
藝術實踐管理 |
音樂 |
|
1 |
京內生源 |
31 |
音樂教育學院 |
樂務管理 |
音樂教育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32 |
組織部 |
秘書 |
人力資源管理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中共黨員 |
33 |
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
科員 |
計算機類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34 |
學生工作部 |
團委干事 |
思想政治教育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35 |
科研處 |
秘書 |
音樂學 |
管理 |
2 |
京內生源 |
36 |
國資處 |
科員 |
行政管理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37 |
附中 |
保衛干事 |
公安學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38 |
附中 |
藝術實踐管理 |
藝術類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39 |
保衛部 |
綜合管理 |
法律、治安消防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40 |
人事處 |
人力資源管理 |
人力資源管理 |
管理 |
1 |
中共黨員 |
41 |
音樂教育學院 |
秘書 |
藝術類 |
管理 |
1 |
|
42 |
學位辦 |
秘書 |
藝術類 |
管理 |
1 |
|
43 |
院長辦公室 |
綜合秘書 |
藝術類 |
管理 |
1 |
|
44 |
院長辦公室 |
文案秘書 |
秘書 |
管理 |
1 |
|
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本院教職工的直系親屬不得申報與教職工同一部門的崗位。其他專技指教師崗位以外的其他專業技術崗位。
應聘材料
2015年度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來院工作申請表(見附表);
本人學生證復印件,報名時需驗原件;
個人簡歷(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況);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
學校負責畢業生就業分配部門同意應聘的推薦表復印件;
非藝術類應屆研究生須有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合格證書;
應聘教師崗位須提交兩封同專業領域專家推薦信。
注:如有獲獎證書等其他參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非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來院工作申請表(見附表);
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報名時驗原件;
戶口本復印件,報名時驗原件;
個人簡歷(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況);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
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者請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
應聘教師崗位須提交兩封同專業領域專家推薦信,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薦專家是近三年內的同事或上級領導,國外的國家或地區的應聘者,提交的推薦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該國家或地區的專家所寫并譯為中文(為國家正式注冊的翻譯公司翻譯)。
注:如有獲獎證書等其他參考材料可一并提交。應聘者所提交的應聘材料恕不退還。
五、報名時間
2015年4月17日~4月30日(雙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六、報名地點
中央音樂學院辦公樓三層人事處305室
聯系人:王老師、韓老師
聯系電話:66425695-200、66415088-202
七、招聘考核規定
詳見《中央音樂學院2015年度選留應屆畢業生、引進人才招聘考核規定》(附件)。
八、各專業考核的具體日程另行通知。
中央音樂學院人事處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中央音樂學院2015年度選留應屆畢業生、引進人才招聘考核規定
為建立具有競爭力的用人制度,嚴格選留應屆畢業生、引進人才的考核與聘用過程,嚴肅招聘考核紀律,保證聘用工作的公平、公正,現對2015年度選留應屆畢業生、引進人才考核工作規定如下:
一、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音樂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和較強的業務能力及發展潛力。
具有創新精神、鉆研精神和團隊精神。
原則上須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最高學位。
身心健康并能遵守學院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考核程序和內容
(一)考核方式、順序
考核分專業考試、筆試(閉卷考核)、面試三部分;專業考試合格者進入筆試、面試環節。
注:部分專業考試、面試的先后順序均為應聘者在考試開始前十分鐘內由本人抽簽決定。凡在本人抽中的時間范圍內,沒有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情況特殊者經考核主管部門請示院領導后酌情解決。
(二)考核內容
專業考試
(1)教師崗位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行為舉止、心理素質、創作、演奏(演唱)水平、學術水平,組織教學及與學生互動能力,運用所學專業知識解決教學中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口頭表達能力。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教學、基礎部教學、附中文
化課教學:
a.應聘者在考核前一周內,向人事處提交近期(兩年內)完成且能代表本人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的兩篇論文或作品。
b.公開教學:授課內容應與應聘崗位相符。授課對象、內容由考核主管部門、用人部門共同商定。提前3天通知應聘者。
西洋樂器演奏教學:
a.舉辦專場音樂會:時間不少于45分鐘。演奏過程中評委可根據情況打斷。
演奏古典時期、浪漫時期及近現代作品各一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個樂章,要求全部背譜演奏)。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公開教學:授課曲目、授課對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門與招聘部門商定,曲目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
樂隊學院圓號、鋼琴藝術指導教學
圓號專業:
a.舉辦專場音樂會
a)理查施特勞斯第一協奏曲。
b)自選曲目:巴洛克至古典時期一首完整奏鳴曲,一個樂章(或同水平難度曲目)。
b.樂隊片段:10條曲目范圍,由招聘部門提前將樂隊片段曲目提供給應聘者,考核時從中抽取7條進行考試(樂隊片段請詳見附件)。
c.公開教學:內容包括主科、室內樂、樂隊片段,考核內容提前兩周告知報考者,授課對象由考核主管部門與招聘部門商定。
注:考核中涉及鋼琴伴奏請自理,考試時間1小時左右。
鋼琴藝術指導:
a.考核音樂會
a)獨奏:一首協奏曲全部(浪漫時期);
b)自選一首巴赫(一個樂章,演奏時間不少于3分鐘);
c)貝多芬三重奏(一個樂章)。
b.樂隊片段10條抽取7條進行考核。
c.教學(示范個體和室內樂)。
注:樂隊片段、重奏人員由考核主管部門與用人部門指定,于考試前一周通知應聘者。
指揮教學:
a.舉辦專場音樂會:時間不少于45分鐘,或提供專業音樂會錄像(樂團應為國內外有正規樂隊的職業樂團或專業歌劇院的交響樂團)。
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公開教學:授課曲目、授課對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門與用人部門商定,曲目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
室內樂教學(弦樂):
a.舉辦專場音樂會:時間不少于45分鐘。演奏過程中評委可根據情況打斷。
演奏浪漫時期協奏曲、弦樂四重奏、近現代鋼琴室內樂作品各一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個樂章,協奏曲要求背譜演奏,須有華彩樂段),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公開教學:授課曲目、授課對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門與用人部門商定,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
聲樂藝術指導:
a.專場音樂會考核,時間不少于45分鐘。演奏過程中評委可根據情況打斷。
演奏古典時期、浪漫時期及近現代作品各一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個樂章,要求全部背譜演奏)。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公開教學:三首作品。自定兩首,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自帶演唱者。考核主管部門與用人部門指定一首(并指定演唱者),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允許考核前合練一次。
聲樂歌劇系臺詞教學:
臺詞獨白(限時8分鐘)。
臺詞對白或表演片段(請自備服裝道具,限時10分鐘)。
臺詞類教學特長展示(與學生互動,限時10分鐘)。
臺詞現場教學:現場為學生工作臺詞,教學一首指定的中國歌曲的演唱(限時10分鐘)。
(考試過程中,主任考官可根據現場情況隨時打斷,或提出問題。)
聲樂歌劇系表演教學:
臺詞獨白(限時8分鐘)。
戲劇表演片段(請自備服裝道具,限時10分鐘)。
表演類教學特長展示(與學生互動,限時10分鐘)。
表演現場教學:現場為學生進行指定歌劇片段或戲劇片段表演教學(限時10分鐘)。
音樂類特長展示(與歌劇教學工作相關的音樂特長展示,限時5分鐘)。
(考試過程中,主任考官可根據現場情況隨時打斷,或提出問題。)
民族樂器演奏教學:
a.專場音樂會考核:時間不少于20分鐘。演奏過程中評委可根據情況打斷。
演奏傳統樂曲、創作樂曲(或現代樂曲)兩至三首。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公開教學:授課曲目、授課對象由考核主管部門與用人部門商定,授課曲目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授課對象當場指定。
民族室內樂教學:
a.專場音樂會考核:時間不少于45分鐘。演奏過程中評委可根據情況打斷。
演奏傳統作品、近現代作品、以本專業為主奏樂器的室內樂作品各一首。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公開教學:授課曲目、授課對象由考核主管部門與用人部門商定,授課曲目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授課對象當場指定。
⑵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
主要考察應聘者運用所學專業知識解決本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專業技能考核與口試相結合。
筆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及其對將從事的崗位工作的了解程度,思維能力,分析及解決問題的能力,應變能力和文字表達與寫作能力。
面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儀態儀表、心理素質、學術水平、科研能力、思維能力、個性傾向、協作精神及口頭表達能力等方面的情況。
應聘者進行簡單自我介紹,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評委根據應聘者應聘的崗位職責、任職條件提問。
(三)考核成績評定辦法
專業考核成績:表演專業教學崗位取專場音樂會考核成績與公開教學成績總和的平均值;音樂學和其它教學崗位取論文成績與公開教學成績總和的平均值;其他專技崗位和管理崗位取專業技能考核成績與口試成績總合的平均值。如評委人數超過4人以上,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筆試、面試成績:評委人數超過4人以上,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綜合成績:為應聘者的專業考核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和的平均值。
三、評委聘任
評委由各專業方向教授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任
期為一年。
中央音樂學院人事處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