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杰出人才
(一)引進條件
1.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
2.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資深教授;
3.“千人計劃”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入選者(頂尖千人);
4.“國家特支計劃”(萬人計劃)杰出人才。
(二)工作生活待遇
按照“一人一議”的原則,提供不低于以下標準的工作和生活待遇:
1.提供安家費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及18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全職加盟并服務期滿8年后轉個人所有)或等值住房補貼;
2.根據配偶實際情況安排配偶工作,協助安排子女入學入托;
3.工作期間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標準為150萬元/年以上(稅前);
4.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100-200萬元,其他學科提供科研啟動金50-100萬元;根據學校學科建設和開展科研工作的需要,工科提供500萬元以上的科研平臺建設經費,其他學科提供150萬元以上的科研平臺建設經費;
5.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或研究助手。
二、領軍人才A類
(一)引進條件
1.“千人計劃”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大千人)、外專長期項目入選者(外專千人);
2.“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
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創新群體”負責人或“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4.“國家特支計劃”(萬人計劃)領軍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教學名師);
5.發達國家科學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工作生活待遇
按照“一人一議”的原則,提供不低于以下標準的工作和生活待遇:
1.提供安家費80-120萬元以及14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全職加盟并服務期滿8年后轉個人所有)或等值住房補貼;
2.根據配偶實際情況安排配偶工作,協助安排子女入學入托;
3.工作期間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標準為80-120萬元/年以上(稅前);
4.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80-150萬元,其他學科提供科研啟動金30-80萬元;根據學校學科建設和開展科研工作的需要,工科提供400萬元以上的科研平臺建設經費,其他學科提供120萬元以上的科研平臺建設經費;
5.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或研究助手。
三、領軍人才B類
(一)引進條件
1.“千人計劃”青年項目入選者(青千);
2.“國家特支計劃”(萬人計劃)
青年拔尖人才(青拔);
3.“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項目入選者(青長);
4.“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優青);
5.人社部百千萬工程國家級人選;
6.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7.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
8.國家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獲得者(排名第1);
9.國家科學技術三大獎二等獎以上獲得者(排名第1);
10.其他同層次水平人才。
(二)工作生活待遇
按照“一人一議”的原則,參照以下標準提供相應的工作和生活待遇(相關待遇可以面議):
1.按國家政策享受相應的財政補助;
2.提供安家費不低于50萬元以及校內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內職工購房政策購買);或提供安家費不低于50萬元以及購房補貼不低于100萬元(用于購買校外商品住房);
3.根據配偶實際情況安排配偶工作,協助安排子女入學入托;
4.工作期間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標準為60-80萬元/年(稅前);
5.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50-100萬元,其他學科提供科研啟動金20-50萬元;根據學校學科建設和開展科研工作的需要,工科提供300萬元以上的科研平臺建設經費,其他學科提供100萬元以上的科研平臺建設經費;
6.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或研究助手。
四、拔尖人才
(一)引進條件
1.湖北省“百人計劃”科技創新人才項目、外專百人項目入選者;
2.湖北省“楚天學者計劃”特聘教授;
3.湖北工業大學“南湖學者計劃”領軍人才;
4.其他同層次水平人才。
(二)工作生活待遇
按照“一人一議”的原則,參照以下標準提供相應的工作和生活待遇(相關待遇可以面議):
1.按相關政策享受相應的財政補助或津貼;
2.提供安家費20-30萬元以及校內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內職工購房政策購買);或提供安家費20-30萬元以及購房補貼80萬元(用于購買校外商品住房);
3.根據配偶實際情況安排配偶工作,協助安排子女入學入托;
4.提供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工資福利待遇以及10-30萬元/年的特崗津貼(就高執行國家相關人才項目津貼,不重復享受);
5.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50萬元,并根據學校學科建設和開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100萬元左右的科研平臺建設經費,其他學科為工科的三分之一;
6.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或研究助手。
五、青年英才A類
(一)引進條件
1.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具有較高學術造詣的教授(年齡一般45歲以下);
2.湖北省“楚天學者計劃”楚天學子入選者;
3.世界排名前200名(泰晤士報或自然雜志排名)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學位或從事一年以上博士后研究的人員;
4.其他同層次水平人才。
(二)工作生活待遇
參照以下標準提供相應的工作和生活待遇:
1.相關政策享受相應的財政補助或津貼;
2.提供安家費10-30萬元,租房補貼2000元/月(連續發放5年),并提供拎包入住的過渡性安居住房1套(租用期5年);
3.提供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工資福利待遇以及10萬元/年的特崗津貼(就高執行國家相關人才項目津貼,不重復享受);
4.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12萬元,并根據學校學科建設和開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30萬元左右的科研平臺建設經費,其他學科為工科的三分之一;
5.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或研究助手;協助安排子女入學入托(湖北省示范幼兒園)。
六、青年英才B類
(一)引進條件
1.在海外知名大學、研究機構取得博士學位,能全職來校工作的優秀博士;
2.起點學歷為一本及以上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在國內知名大學、研究機構取得博士學位或從事博士后研究的優秀博士。
(二)工作生活待遇
參照以下標準提供相應的工作和生活待遇:
1.提供安家費3-20萬元,租房補貼2000元/月(連續發放5年),并提供拎包入住過渡性安居住房1套(租用期5年);
2.提供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工資福利待遇;對競聘上校內學科建設特聘崗位的優秀博士,再提供3-10萬元/年的特崗津貼;
3.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4-12萬元,其他學科提供科研啟動金4萬元;
4.協助安排子女入學入托(湖北省示范幼兒園)。
注:一、二、三、四類人才引進條件均指全職引進,柔性引進條件另行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