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社會科學院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唯一的綜合性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是自治區重要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是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重要智庫。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2023〕9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2.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此次招聘面向全國招聘博士研究生以上高層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個別崗位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責;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年齡、專業及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及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新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9.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10.現役軍人;
11.與招聘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本次招聘設崗位4個,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開展工作。
(一)發布招聘公告
公告在寧夏社會科學院門戶網站(https://www.nxass.com/)、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方式及所需材料
報名時間自2024年10月8日起至10月31日。應聘人員需在報名時間內將報考崗位所需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nxshkxyzzrsc@163.com,并在郵件標題中注明:崗位名稱+本人姓名,報名成功后與我院組織人事處進行電話確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的不予受理(以電子郵件標注日期為準)。報名所需材料包括:
(1)《寧夏社會科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需本人手寫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相關材料(照片或掃描件,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在有效查詢期內)。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的,須出具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由學校教務或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畢業證明,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3)公開發表的成果及所獲獎勵證書等業績材料(PDF版、發表截圖、知網截圖);
(4)現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5)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須由組織關系隸屬的基層黨組織開具書面證明(加蓋黨組織公章);
(6)電子照片要求為近期免冠半身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的電子照片須為紅色或藍色背景的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證件照,格式JPG,大小300KB以內)。
(7)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按照招聘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由寧夏社會科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初審通過人員以電話方式確認,未通過人員以郵件、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寧夏社會科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重點核查應聘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提供)及相關資格證書及崗位資格復審表等。資格復審結束時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對個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3)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名單在寧夏社會科學院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三)考試
1.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采取論文答辯的形式開展。面試公告提前一周在院官網發布,同時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面試相關事宜。
2.面試時間25分鐘,總分為100分制。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核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面試成績于專業考核結束當天在寧夏社會科學院門戶網站公布。
4.面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經院黨組會研究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后在院官網上予以公布。
(四)體檢
1.體檢工作由寧夏社會科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
3.院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檢一次,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申請復檢的,復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4.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5.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的空缺崗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規定依次遞補。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寧夏社會科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與考察人選面談等方式組織。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并對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不佳、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在公告發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并確有事實依據,經上一級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取消招聘資格。
4.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應聘資格等情況出現的空缺崗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規定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據應聘人員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由寧夏社會科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提交院黨組會審定后,在院官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后,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公示期有異議的,根據實際情況查證后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未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該崗位不再遞補。
2.院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博士12個月)及最低服務期限(5年),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3.按規定辦理編制、檔案移交、工資、戶籍遷移等相關手續。
4.對聘用人員進行試用期滿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相關規定正式進行崗位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寧夏社會科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自主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應聘者在辦理公開招聘相關事項時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四)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五)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聯系電話: 0951-2074228 0951-2077395
舉報電話: 0951-2076471 0951-6669387
附件:
寧夏社會科學院
202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