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7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相關信息于2024年12月6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https://jy.tj.gov.cn)、天津師范大學官網(https://www.tjn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師范大學2025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博士層次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計劃表》(附件)。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等相關專業目錄執行,其中以第二學歷或輔修專業報考的,應具有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的學位證書;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忠誠教育事業,恪守學術規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優良的學風和高尚的師德,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教學能力;
7.滿足招聘計劃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8.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
9.對于國內高等院校自主設置的專業與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注重專業課程修習與學術研究實質內容,此兩類應聘人員的專業方向經學位授予單位證明與所需專業方向要求一致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10.應聘人員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
11.崗位年齡條件:博士應屆畢業生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及以下;具有博士后工作經歷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及以下;經學校人才引進咨詢委員會認定的學術前沿領軍骨干人才或具有突出貢獻人才,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及以下。報考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12月6日。例如:“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8.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2024年12月6日開始接受應聘人員報名,接受報名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本方案所涉崗位報名及考試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應聘人員需將個人材料電子版發送至各招聘 單位聯系人郵箱[a1] (詳見附件)進行報名,并提供下列個人材料信息:
1.本人簡歷(從高中至今,時間連續,間斷不得多于2個月);
2.身份證、全部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須提供研究生主管部門開具的在學證明)、任職證明(職稱證書)和最高職稱評聘相關佐證材料掃描件;
3.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須提供在學證明或個人承諾書);
4.近五年反映本人創新能力、學術水平、科研業績及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著作、論文、科研項目、專利、重要獲獎等材料電子版或掃描件);
5.應聘申請,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設想、預期目標和經費計劃以及學校配套條件要求等。
重要提示:
①報名期間內,不允許反復申報、更換崗位,請仔細閱讀招聘實施方案后進行申報;只有當報考崗位未被錄用時,才可再次填報空缺崗位。
②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資格審查
學校及各招聘部門根據所收應聘材料及崗位需求情況在天津師范大學官網(https://www.tjn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確定各崗位報名截止時間,并對已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因為工作量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條件者恕不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天津師范大學官網(https://www.tjn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三)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形式包括專業試講、心理素質測評(心理素質測評結果僅供參考不計入成績)等,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業績,考核由各招聘單位專業考核小組按學校要求組織進行。
專業試講成績即為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考核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考核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于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師范大學官網(https://www.tjn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按主考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名單。
(四)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應按照學校要求在三級甲等綜合醫院體檢部門進行入職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費用自理。
(五)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各招聘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察應全面、客觀、公正。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和實績、學習和工作表現、崗位適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問題,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政治考察、檔案核查的情況進行復查。考察結束后由各招聘單位招聘領導小組出具書面綜合考察報告,考察報告鑒定不合格者無資格進入下一環節。
學校依托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對擬聘用教師進行準入查詢。查詢擬聘用教師已納入教師資格限制庫的喪失、撤銷教師資格信息、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同時依據上級文件相關規定,學校將同步查詢應聘人員失信聯合懲戒情況。以上查詢如不通過,按考察不合格處理,并向相關應聘人員明確相關政策要求、審查依據和申請復查權利。
(六)公示與聘用
學校將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確定擬聘人員后,學校將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新聘招聘員審核備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3]57號)辦理備案、聘用等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須在公示期滿6個月之內完成報到入職手續;其中,屬于國內應屆畢業生的,須在公示期滿3個月之內完成畢業生三方協議簽訂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除特殊情況經學校同意可延長報到、畢業生三方協議簽訂時限外(不超過3個月),其他均視為自動放棄。對于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者,學校將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
此次公開招聘,原則上非天津市一流建設學科新招聘的無高校工作經歷且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青年黨員教師需擔任1年學生工作輔導員工作。2025年新進副高級(不含)以下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參照《天津師范大學新進專業技術崗位人員預聘制管理辦法》(師大黨發[2024]51號)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遞補
應聘人員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文件執行遞補。履行上述程序后,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對招聘條件不變的崗位,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天津師范大學官網(https://www.tjnu.edu.cn)公開招聘專欄重新發布報名時間及后續工作安排,有關崗位重新發布報名通知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
四、紀律與監督
1.學校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等文件規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回避。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嚴格招聘紀律,對有違反《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津人社局發[2011]10號)中招聘紀律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將嚴肅處理。
五、其他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時間調整的,調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網站( https://jy.tj.gov.cn)、天津師范大學官網(https://www.tjn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咨詢電話(人事處):022-23766266,聯系人:郭老師
監督電話:022-23766666
受理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天津師范大學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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