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坐落于鐘靈毓秀、虎踞龍蟠的金陵古都——南京,是享譽海內外的著名高等學府,學校是國家教育部直屬并與江蘇省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之一。2017年,東南大學入選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名單。
為適應新時代東南大學“雙一流”建設要求,增強輔導員隊伍內涵建設,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包含南京及蘇州、無錫校區、國際學生輔導員)。具體信息如下:
一、招聘崗位
1.博士專職輔導員:8人,從事一線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學生管理工作。
2.駐樓專職輔導員:8人,從事一線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生管理及“一站式”學生社區駐樓工作,原則上需入住學生宿舍承擔駐樓工作至少三年。
3.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2人,從事少數民族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學生管理工作。
具體崗位職責及要求詳見《東南大學2024年專職輔導員崗位招聘說明書》(見附件)。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較高的政治素質,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強,堅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
2.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良好;熱愛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紀律觀念。
3.具有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的寬口徑知識儲備,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教育引導能力和調查研究能力,熟練掌握現代化辦公技術。
4.應聘博士專職輔導員須具備博士研究生學歷(原則上應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2周歲(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主要學生干部經歷。有一年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歷且業績突出者(須附證明材料),年齡可適當放寬。
5.應聘駐樓專職輔導員須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原則上應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博士原則上應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28周歲(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同時須具有連續2年及以上全職從事本科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或1年及以上中國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團工作經歷。有相關崗位工作經歷且業績突出者(須附證明材料),年齡可適當放寬。
6.應聘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須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原則上應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博士原則上應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2周歲(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和國家民族政策,堅定維護民族團結,熟悉少數民族生活習慣、風俗、政策,能夠熟練使用維吾爾族語言和漢語進行交流。有一年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歷且業績突出者(須附證明材料),年齡可適當放寬。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處罰的;
(2)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尚在處分期內的。
三、報名事宜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基本信息、學習經歷(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及學信網證明)、工作經歷(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學生干部工作經歷須提供學校院級以上部門開具的工作證明)等,并嚴格按要求上傳附件材料。個人信息及相關表格信息應填寫完整,個人經歷須保持連續,應聘人員無法提供附件材料、提供的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學校有權取消其報名或錄用資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所應聘崗位的部門負責人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且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國家和江蘇省其他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應聘的人員。
3.本次招聘只接受通過東南大學招聘系統網上報名,不接受書面或電子郵件報名。
四、考核方式
(一)考試考核
1.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崗位招聘基本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初試人員名單。
2.初試和筆試
學校組織初試,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3.專業面試和學校進人會面試
學校組織兩輪面試,主要圍繞輔導員崗位職責考察應聘者勝任情況和綜合素質,具體形式、流程安排和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二)體檢和考察
考試考核結束后,按崗位從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學校進人會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進行考察。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相關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并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遞補人員暫不體檢和考察,需遞補時再另行通知。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錄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4.其它經招聘工作組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
(三)校長辦公會決議
考試考核、體檢和考察通過者提請校長辦公會決議,根據學校發展及崗位需求,討論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五、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及錄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及聘用方式將在東南大學人事處主頁進行公示。
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東南大學為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終止聘用關系。錄用后,聘用人員應服從學校對工作崗位、地點的安排。
(二)遞補機制
本次招聘后,按照考核結果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建立人才備用庫,一年內如有人員流失,從備用庫中選擇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擇優進行考察遞補。
筆試成績一年內有效,因聘用人員放棄、離職等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的,可根據筆試成績再次組織面試。
六、招考紀律
1.應聘人員在報名、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隱瞞事實及違紀違規行為的,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考核時間和地點將以短信、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應聘人員須準確填寫電子郵箱及聯系方式,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3.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可取消錄用資格:
(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辦理入職手續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辦理入職手續后,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證明者(規定時間根據崗位需求一般為1個月,特殊情況最多不超過2個月);
(3)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七、聯系方式
東南大學黨委學工部:025-52090280
東南大學人事處:025-52090256
招聘系統問題請咨詢:025-52090048
東南大學人事處
東南大學黨委學工部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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