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源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舉辦的應用型本科高等院校。學校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以高質量應用型人才培養為目標,秉承“立德強能 篤學善行”的校訓,是山西省應用型本科首批建設院校、全國地方高校“產教融合”建設試點院校。學校圍繞煤炭、電力、新能源三大板塊,開辦了27個本科專業,組建了能源動力、新能源與未來能源、能源裝備智能制造、智慧能源、能源資源環境、能源經濟管理六大專業集群。學校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建有礦山巖層控制及災害防控山西省重點實驗室等4個省重點實驗室、山西省高效儲能(儲熱)工程研究中心等12個省部級科研平臺。
因學校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山西能源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11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能源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的要求為準。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具體要求的,獲得博士學歷學位的國(境)內外博士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要求(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還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或急需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年齡可以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打包發送至山西能源學院人才工作部電子郵箱( rcgzb@sxie.edu.cn)。應聘者郵件標題格式統一要求為:“姓名+學科(專業)+學歷+畢業院校名稱+博士招聘網”。
3.報名提交材料:
(1)《山西能源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掃描件(本人手寫簽名),報名表中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
(2)本人身份證掃描件。
(3)本科、碩士和博士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畢業生須提供在讀證明(包含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個人自薦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外文論文需提供檢索報告)、學術榮譽證書等掃描件。
(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博士階段課程學習成績單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主要審查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畢業學校、學術成果等信息。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由學校電話通知本人資格復審、考核的時間、地點等信息。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存在問題,隨即取消其資格。
(三)面試考核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素質、身體心理素質、學術道德誠信、教學科研能力、發展潛力進行考核。考核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線為60分。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考核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和考察由山西能源學院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應聘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應聘人員復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強化考察環節,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招聘單位成立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區、村委會出具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核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落實回避制度;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報名、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六、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山西能源學院人才工作部。
聯 系 人:田老師 曹老師
咨詢電話:0351-3175641
監督(舉報)電話:0351-3175937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
山西能源學院
202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