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學院是一所財經特色鮮明、工科發展勢頭強勁、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應用型本科高校,學校2006年獲學士學位授予單位,2012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201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2024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學校先后獲批為安徽省示范應用型本科院校、安徽省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安徽省重點支持立項建設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學校坐落于長江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皖中南中心城市、素有“中國古銅都、當代銅基地”之稱的銅陵市,現有翠湖、育秀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1310畝。設有14個二級學院(部),現有招生專業54個,涵蓋工、文、理、法、經濟、管理、藝術等7大學科門類。學校緊緊圍繞國家和地方戰略發展需求,以地方產業人才需求為導向,不斷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學校設立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現有安徽省銅基新材料產業共性技術研究中心、銅業發展智能決策安徽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高端銅基新材料關鍵技術安徽省聯合共建學科重點實驗室等11個省級科研平臺。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名額不限,具體招聘崗位計劃見附件。
三、招聘待遇
聘期內待遇實行年薪制,年薪不低于40萬元/年(稅前,人民幣,下同),每月預支人民幣2萬元。每年提供租房補貼12000元/年。為符合社保繳納條件的人員辦理社保和繳納公積金(個人部分由學校代扣代繳、單位部分由學校配套繳納,繳納基數為2萬元/月)。按銅陵市政策享受相關待遇,并協助解決子女入學。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有博士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博士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且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2.應聘者采取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須提供的自薦材料: 下載并填寫《銅陵學院應聘人員簡明情況表》(附件),附學歷學位證書、主要業績成果、身份證復印件。自薦材料電子版發送至zp10383@tlu.edu.cn郵箱 。郵件主題格式:姓名+年薪制+博士專業+應聘學院(部)+博士招聘網。自薦材料須客觀真實,不得弄虛作假。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者所投遞的自薦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學校人事處和各用人院部主要審查應聘者的應聘資格,包括年齡、專業、學習經歷、工作經歷、業績成果以及相關證書等材料。資格審查通過后,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應聘者參加考核的時間和地點。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予以解聘。
(三)考核
由各院部組成高層次人才引進考核小組負責對應聘的高層次人才進行考核。考核小組成員不少于7人,包括院部黨政負責人、教研室主任和相關學科專家。院部紀檢人員須參與監督。對應聘者可進行線上考核。院部對應聘者進行考核的有關材料須整理完善后歸檔備查。
(四)體檢考察
1.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學校人事處通知相關體檢人選到學校指定的三甲醫院進行體檢,并符合省級主管部門規定的體檢標準。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完成體檢的,學校可取消其體檢資格。
2.體檢合格人員填寫《銅陵學院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個人信息表》(在人事處網頁下載專區-師德師風欄下載)并須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相關教學院部黨委(黨總支)對擬聘用人員在原學習或工作單位的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進行考察,填寫《銅陵學院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察表》(在人事處網頁下載專區-師德師風欄下載)。黨委教師工作部對二級黨組織的考察程序和考察結論進行復核,形成考察意見。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五)公示
對經學校研究審定的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中,對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能遞補一次。
(六)簽訂協議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協議,不占編制聘用,聘用期2年。
六、聘期管理
被聘用人員在聘期內須完成規定的目標任務,具體由人事處會同教學院部設定,聘期考核合格后發放預支剩余的薪資待遇。聘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續聘方式待定。教學院部負責受聘年薪制博士的日常管理聯系服務等工作。
七、相關說明
1.擬聘人員人事檔案調到我校后,辦理入職報到手續。
報到時需攜帶博士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和教學科研成果等相關材料原件。國(境)外取得學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與教學科研成果等相關材料原件。
2.本公告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1.人事處聯系人:吳老師、侯老師、曹老師
2.聯系電話:0562-588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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