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齊齊哈爾工程學院師資隊伍建設,解決專業人才短缺問題,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齊齊哈爾工程學院始建于1991年,經歷了齊齊哈爾第一機床廠職工機電學院、黑龍江東亞大學、齊齊哈爾職業學院等發展階段。2011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普通本科高校,定名為齊齊哈爾工程學院,成為齊齊哈爾市第一所市屬本科大學。齊齊哈爾工程學院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計劃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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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數 |
學歷及學位要求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機械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電氣工程、金融、管理科學與工程、護理學、護理、臨床醫學、醫學技術及相關相近專業 |
4 |
博士研究生畢業并取得博士學位 |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品行端正;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和良好的教師潛質、廣博的知識視野,品學兼優;
3.專業知識扎實,學習成績良好;
4.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
5.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
6.符合法律、法規及招聘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被開除公職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2.在近3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考試主管部門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4.其他不適宜聘用的。
三、實施步驟
本次招聘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
2.報名材料
(1)有效身份證掃描件;
(2)《齊齊哈爾工程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填寫完整,照片處插入電子版證件照);
(3)畢業證及學位證掃描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
(5)港澳地區、國外院校畢業的人員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注意事項
(1)應聘者應已取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
(2)對報名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要信守承諾,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對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背相關法律法規報考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問題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后果自負。
(二)培訓考核
根據《新時代龍江人才振興60條》相關內容,結合齊齊哈爾工程學院教學要求實際情況,本次招聘采取直接培訓考核方式進行。
考生統一參加由學校組織的教學工作坊培訓,培訓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數1:1比例按培訓考核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確定進入考察人選。
(三))考察與體檢
考察時主要復審應聘者的報考條件,同時從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多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側重了解考察對象近兩年來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的表現。經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合格者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按黑龍江省高校教師體檢合格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培訓考核成績遞補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齊齊哈爾市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辦理相關手續。公示期結束后,如有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五)試用期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由招聘單位對新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及遵守法律法規和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相關待遇
(一)被聘用人員納入齊齊哈爾工程學院事業編制管理,具體待遇按齊齊哈爾工程學院薪酬制度執行。
(二)被聘用的人員五年內不得調離齊齊哈爾工程學院。
五、紀律要求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招聘部門的安排。對在招聘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由招聘領導小組對其進行處理。
本公告由齊齊哈爾工程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齊齊哈爾工程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齊齊哈爾工程學院
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