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藝術學院公開招聘高級人才公告(1號)(全年有效)于2024年4月18日發布,并根據實際報名情況組織開展部分崗位現場考核,成績已在吉林藝術學院官方網站進行公示。根據工作需要,現對部分崗位進行補充調整(具體崗位及崗位條件見附件1),同時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招聘單位為吉林藝術學院。
二、招聘計劃
本公告招聘高級人才55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4年吉林藝術學院公開招聘高級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公告第二次補充公告)》(附件1)。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3年4月17日至2006年4月17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4月17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5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可適當放寬至50周歲。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4年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上述不得報考情形時間節點均以報名結束時間為準。
(五)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均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由我單位受理。報名郵箱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二)報名時間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附件2:2024年吉林藝術學院公開招聘高級人才報名表》,并發送本人有效證件(二代身份證或護照)、個人簡歷、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畢業證(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碩、博畢業證)、學位證(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碩、博學位證)、資格證等崗位需求的材料掃描件各一份。其中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發送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發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名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發送至報名電子郵箱(報名考生請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個文件夾,發送至指定郵箱。該文件夾及發送郵件的標題為“招聘崗位名稱+考生姓名”),并電話聯系我院確認報名材料是否發送成功。報名人員須在現場考核前資格復審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3.考生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由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以及綜合參考“研招網—專業知識庫”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資格審查結果由我院人事處電話或短信通知。
本公告崗位資格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或回復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招聘單位主動聯系(具體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本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五、招聘考核
采取現場考核的方式進行。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由學院另行通知。
現場考核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為保證高等教育教學質量,本次招聘所有崗位均設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分數為65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應聘人員考核成績在及格分數線以上但未達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即:考核成績在60-65分之間)的,由我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列為擬聘人選,結果報主管部門和省人社廳備案。
考核前,由資格審查小組對參加考核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考核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未頒發學歷學位證的,持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現場考核人選資格。
考核成績在吉林藝術學院官方網站進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對無人報名的崗位或計劃未招滿的崗位,學院及時公布剩余計劃,對剩余計劃,學院可以調整或重新設置招聘崗位條件。剩余計劃和調整后的崗位條件及報名時間、方式由學院確定,請考生及時關注吉林藝術學院官方網站。
六、體檢與考察
考核結束后,在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現場考核成績相同,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二次考核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藝術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一)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24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均需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其中畢業證、學位證等有一個日期為2024年的,可視為2024年畢業生)。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四)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現場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十、待遇
按照學院相關文件政策落實待遇,詳情請咨詢學院人事處(咨詢電話:0431-85618282)。
十一、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藝術學院官方網站(http:// www.jlart.edu.cn/)為本次招聘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本公告中我單位的官方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十二、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吉林藝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何老師,蔣老師
聯系電話:0431-85647725,0431-85618282
吉林藝術學院
2024年11月21日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