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和大綱的發布,正式揭開了今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大幕。對于眾多有志成為國家公務員的考生來說,要接受的第一個考驗就是15日開始的報名。根據往年考生在報考過程中對基層工作經驗的種種不明確以及出現的各種問題,中公教育專家在此一一做出解釋,幫助考生走好公務員道路的第一步。
一、基層工作經驗之官方說法
公告中稱: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二、基層工作經驗常見問題
1、“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兩年”的計算方法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兩年”的計算方法是指截至公務員報考日期,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年。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國家稅務局系統2011年公務員招錄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國家稅務局系統有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要求的職位,按截至2010年10月15日進行計算。
考生中有一種誤區是,有些職位要求工作經驗兩年,考生就把大四實習那一年算上,以為剛好是兩年,沒想到復審時發現沒過。今年公告中對于基層工作經驗比往年定義有所不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考生一定要區分實習和見習的涵義,不要混淆。
2、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比如國家稅務局系統基層職位的需要,2011年度公務員招錄中,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為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除上述第一條等特殊情況外,畢業證書落款日期應在2011年1月1日至招考單位通知報到之日(預計為2011年8月31日左右)之間。
有的考生說自己是2010年7月大學畢業,參加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算是應屆畢業生嗎?這種情況是不算應屆畢業生的。今年12月份開考的就是2011年國家公務員,至于為什么2010年招考卻叫2011年國家公務員,那是因為等到成績出來面試完了體檢政審確定錄用名單,已經是2011年的事了。報考今年12月份公務員考試且算應屆畢業生的,只能是明年六七月份拿畢業證的同學。
3、國家公務員錄取與派遣證是否有關?報到證和派遣證的關系是什么?
國家公務員錄取與派遣證是否有關,要看招錄單位是否需要應屆畢業生。考生在具體報考中要注意是跟職位的要求有關,跟是不是應屆生無關。
《報到證》由原來《派遣證》轉化而來,是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學校相關部門依據《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檔案投遞、組織關系轉移和戶籍遷移等手續,就業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就業單位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相關工作手續。
4、基層工作經驗證明材料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符合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報考應屆畢業生職位要求的,可按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報考時請在備注欄內注明參加了上述某個項目,并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應屆畢業生職位的條件,有關書面證明材料請于面試資格確認時提供。
友情提醒:考生在報考遇到任何有關政策不明白的地方,應及時打電話向相關部門咨詢,畢竟招考的各個部門具體職位要求都有所不同,不要因為細微的差錯而錯失難得的考試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