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服務西部、服務基層相關政策簡介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一、工作內容
從高校畢業生中招募志愿者,到西部貧困縣的鄉鎮一級教育、衛生、農技、扶貧等單位服務1?2年,服務期間計算工齡。志愿者服務期滿后,鼓勵其扎根基層或自主擇業;服務期滿一年考核合格,報考研究生的,總分加10分,各高校出臺的政策如優惠于此政策,則參照高校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服務期滿一年考核合格,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國家機關公務員,報考中央國家機關和東、中部地區公務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西部地區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5分;在錄用黨政機關公務員和新增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時優先錄用、招聘志愿者。
二、選拔標準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志愿服務精神。
2.學分總績點(或學業成績)排名在本系(院)同年級學生總數前70%之內。
3.通過我院畢業體檢。
4.獲得畢業證書。
(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優先選拔
1.優秀學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務經歷者優先。
2.西部急需的農、林、水、醫、師、金融和法學專業者優先。
3.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區者優先。
4.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優先。
5.已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優先。
三、相關政策
(一)服務期間,計算工齡,黨團關系轉至服務單位。戶口和檔案保留在畢業高校,免收管理費用,服務期滿后學校再發放報到證。
服務期間,可兼職或專職擔任所在鄉鎮團委副書記、學校及其他服務單位的管理職務。
(二)服務期為1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銅獎獎章。服務期為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銀獎獎章,表現優秀的授予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金獎獎章,表現特別優秀的推薦參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等評選。
(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報考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公務員考試,服務于本省加7分,服務于外省加5分。
服務單位在錄用黨政機關公務員和新增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時優先錄用、招聘志愿者。各高校出臺的政策如優惠于此政策的則參照高校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四、報名時間:一般報名時間為5月中旬,詳情留意學校就業網及團委相關網站
“三支一扶”計劃
“三支一扶”,是指大學生在畢業后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計劃的政策依據是國家人事部2006年頒布的第16號文件《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為高校畢業生向基層單位落實就業問題提供具體的指導和保障。
一、三支一扶計劃的具體內容
1.計劃落實方式: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從2006年起連續5年,每年招募2萬名左右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2.實施過程: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匯總、上報鄉鎮一級教育、農業、衛生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據下達的招募計劃,采取考核或考試的方式進行公開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學生到服務單位報到。
3.時 限:工作時間一般為2到3年,工作期間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工作期滿后,自主擇業,擇業期間享受一定的政策優惠。
4.就業服務及優惠政策:
(1)工作期滿后,如原基層服務單位有工作空缺,要優先考慮“三支一扶”人員,所在縣、鄉的企事業單位如有職務空缺,也要拿出部分職務吸納該部分畢業生。
(2)對于準備自主創業人員,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畢業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4)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服務2年以上,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根據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區工作,凡落實了接收單位的,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應準予落戶
(6)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時,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職務工資標準,其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在今后晉升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等。
二、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是省內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其基本條件是: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具有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身體健康。
三、服務管理
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養與使用并重的原則,由服務單位和服務縣“三支一扶”辦公室具體管理,省和市“三支一扶”辦公室負責指導和協調。
(一)日常管理
縣級“三支一扶”辦公室要負責生活補貼、交通補貼的發放,交納保險費用,指導、協調服務單位落實“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服務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衛生等后勤保障,幫助解決其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對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服務單位要負責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承擔起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提供培訓機會; 縣(市、區)團委要在每個接收“三支一扶”大學生的鄉鎮擇優選拔1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并負責協調落實相關任職手續。“三支一扶”大學生應遵紀守法,服從安排,虛心學習,聯系群眾,自覺遵守服務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充分運用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為基層群眾服務。
(二)戶檔管理
服務期間,“三支一扶”大學生戶口保留在原學校管理,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應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統一轉至服務單位所在縣政府人事部門,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單位。對服務期間積極要求入黨的,由鄉鎮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
(三)考核管理
縣“三支一扶”辦公室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工作;服務單位負責平時考核。其中對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的大學生考核工作由縣(市、區)團委會同鄉鎮黨委進行。考核主要內容是“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日常工作表現、服務業績等。年度考核、服務期滿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檔案,并將考核結果報省、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備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審核,頒發由人事部統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作為享受相關就業政策的依據。
“三支一扶”大學生應按規定完成服務工作,服務期間由于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須經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批準,并履行有關手續。
四、經費保障
(一)生活、交通補貼
“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間享受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各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公室為畢業生按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指定的農業銀行辦理銀行卡并負責按月發放。
(二)保險
服務縣“三支一扶”辦公室按照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統一要求,為“三支一扶”大學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
(三)體檢費用
“三支一扶”大學生體檢費用標準為300元/人。
五、相關政策及就業推薦
“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進入市場自主擇業。各地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和做好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辟多種渠道,積極為其就業創造條件。
(一)各級人事、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就業崗位,制定鼓勵政策,積極吸納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入本系統工作。各級人事部門要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建立專門的人才庫,廣泛收集各類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信息,動員各類用人單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學生,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服務單位補充人員時,應優先接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縣、鄉各類事業單位補充人員時,特別是鄉鎮中小學、衛生醫療機構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機構在補充專業技術人員時,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職位專門招聘這部分大學生。
(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公務員、碩士研究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自主創業的,享受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
(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根據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區就業,凡落實了接收單位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就業后不再實行見習期。凡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或崗位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工資福利待遇,其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在今后評定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六、報名時間:留意陜西省人事廳網站
陜西省農村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辦法
一、“計劃”的目標和任務
通過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我省部分以“兩基”攻堅縣為主的貧困縣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的補充機制,逐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及應屆師范教育類專科畢業生為主,也可招聘少量具有一定教育教學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三、服務期限和范圍
特設崗位招聘人員每屆服務期為三年,服務期內全部安排在農村鄉鎮學校任教。受聘畢業生所在學校按照省特設崗位辦公室下發的聘用人員名單出據報到證,受聘人員持證赴應聘縣特設崗位辦公室報到,赴對口學校上崗任教。
四、政策與保障
(1)“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
(2)各計劃實施縣招聘的“農村中學教育碩士”納入該計劃管理,所有特設崗位教師在評優樹模、外出進修和晉升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3)對這次特設崗位計劃中表現突出,有意扎根農村的聘用人員,在其三年服務期滿后,經貧困縣縣級人事、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省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領導小組批準,考試考核合格后,列入《陜西省人民政府“十一五”期間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當中,可以續聘為國家正式教師。
(4)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尚未撥付到各縣之前,各縣人民政府必須拿出一定資金,先期解決特設崗位教師臨時性工資的發放,確保他們安心工作。
五、服務期的管理
受聘人員在服務期內,省特設崗位辦公室對其進行跟蹤管理,及時了解和掌握他們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況。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不斷總結經驗,推廣典型。
受聘人員在農村鄉鎮學校任教期間,由縣(市)教育局統一管理,所任教的學校負責日常管理。縣(市)教育局每學期對其考核一次,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并將考核情況報特設崗位辦公室。
對于違反協議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受聘人員,要進行嚴肅處理。在讀教育研究生者,按《陜西省農村學校教育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中有關條款處理。
六、服務期滿后的問題
特設崗位受聘人員服務期滿后,總的原則為自主擇業,同時要積極鼓勵和大力引導他們繼續留在農村鄉鎮學校任教。
(1)自主擇業。對服務期滿后不愿繼續留在農村工作的應聘人員,由其自主擇業。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戶口檔案關系已經轉到縣(市)的,辦理改派手續;其戶口檔案關系沒有轉到縣(市)的,辦理派遣手續。
(2)繼續留任。鼓勵應聘人員在服務期滿后繼續扎根農村,對愿意長期在農村鄉鎮學校任教的人員,縣(市)應當積極給予安置,并辦理相關手續。
選調生項目相關介紹
選調生與公務員區別相關問答
問:什么是選調生?
答:就是組織部門有計劃地從高等院校選調品學兼優的應屆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到基層工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后備人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高素質的工作人員人選進行重點培養,這批畢業生簡稱“選調生”。
問:選調生與各單位招錄的國家公務員有何區別?
答:選調生與各單位招錄的國家公務員都是國家公務員。
不同點主要有:一是報名條件不同。選調生的報名條件除符合國家公務員的報名條件外,還要求是學生干部、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服從組織安排的本科以上優秀畢業生;二是培養目標不同。選調生的培養方向主要是黨政領導干部后備人選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高素質的工作人員人選。三是選拔程序不同。選調生的選拔包括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考核等程序。四是培養管理的措施不同。選調生到基層工作后,組織部門將通過舉辦培訓班、抽調到上級黨政機關跟班學習,鼓勵參加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得力措施進行重點跟蹤培養,幫助選調生脫穎而出。
各省情況不同。有的省要求成為選調生的資格: 黨員,學生干部,受過省級以上表彰,學習成績在同專業排前30%。
選調生是公務員,并且與通過正常招考被錄用的公務員有不同:
1.選調生沒有一年的見習期,工資直接定科員二級。而招考錄用的公務員,第一年是見習期,只有見習期工資,第二年才定級,定科員二級。
2.選調生當年參加單位的年終考核。招考錄用的公務員不參加當年考核。二者的區別在于:滿兩個考核年度,上調一級級別工資;滿5年考核年度,上調一級職務工資。一句話:選調生工資長得總比新錄用的公務員早一年。
3.選調生如果表現良好,第二年定副科級,執行副科級工資;而招考錄用的公務員第二年才是科員二級。工資差不多少,但是政治意義不同。
4.選調生是省、市、縣委組織部掌握的后備干部,而招考錄用的公務員,是普通的機關工作人員。
5.招生對象不同
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對象為:年齡18周歲到35周歲之間,符合職位要求、身體健康的考生。選調生的對象一般為坐落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列入統招計劃的應屆大學生、研究生中的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和三好學生才可以報考。
6.所屬管理機構不同 公務員是各級政府機關、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工作人員,在人民群眾面前代表的是國家政府,隸書于各級政府機關。選調生是各級黨政機關的后備領導干部,更多的是代表中共,隸屬于各級黨政機關。也就是說,中共的主要力量。
7.試用方式不同
國家公務員是按需招考的,一般要通過筆試、面試或者專業技術考試、體檢、政審后被錄用直接進入所報考的單位工作,職位定為:普通科員。而選調生則是按照計劃招考的,考生在通過筆試、面試或者專業考試被錄取后由黨委組織部分配到各地基層去實習(學習),并按照學歷的不同來確定職位的定級標準且掛職上崗,比如:博士為副縣長,碩士為副鎮長級或者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級干部,享受相應的待遇,對于到農村基層實習的還給予補貼。
報名時間及方式:各地市選調生報名時間及方式不同,詳情留意校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