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加強高等學校骨干教師隊伍和學術梯隊建設,吸引和遴選更多海外杰出中青年學者為國服務,培養、造就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學科帶頭人,帶動一批重點學科趕超或保持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我國高校在世界范圍內的學術地位和競爭實力,根據《高等學校特聘教授崗位制度實施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2、“長江學者獎勵計劃”講座教授根據國家學科發展的需要,在批準設置特聘教授崗位的學科設置,實行聘任制。人選由獲準設置特聘教授崗位的學校推薦,專家評審,學校聘任,聘期內頒發講座教授獎金。
3、講座教授職責為:
⑴開設本學科前沿領域的課程或講座;
⑵主持國家重大科研項目研究;
⑶領導本學科學術梯隊建設;
⑷帶領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趕超或保持國際先進水平。
4、講座教授的招聘條件為:
⑴在國外從事科研教學第一線工作,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特殊情況下不超過55周歲);
⑵具有博士學位;
⑶學術造詣高深,在國際上本學科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取得國際公認的重大成就;
⑷對本學科建設和學術研究工作有創新性構想,具有帶領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趕超或保持國際先進水平的能力;
⑸熱心為國內服務,每年能在國內講座教授崗位上工作3個月以上,特殊情況下至少不得少于2個月。
5、聘任講座教授的學校必須具備支持其工作的學科優勢和綜合實力。學校必須指定一位或幾位學術造詣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與講座教授進行合作;必須有合作開展的科研項目和明確的工作目標(包括合作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及合作指導博士后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
6、講座教授聘期內享受講座教授獎金。講座教授獎金標準為每人每月人民幣1.5萬元,按實際工作月支付。
7、講座教授的招聘、推薦、評審、聘任、考核的程序與時間要求參照《高等學校特聘教授崗位制度實施辦法》執行。
8、講座教授每年聘任人數為10人。
9、講座教授獎金由“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專項資金支付。
10、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