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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者:符合申請條件的高等學校 方式:報送《高等學校特聘教授崗位設置申請表》。申請表的文本文件亦可從"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站點下載。 時間:每年四月十五日前 其他事項:文字申請材料一式十份。用A4復印紙復印(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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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專家評審委員會
方式:會議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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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北京辦事處 方式:①在有關報紙、雜志及"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站點主頁上公布審定的特聘教授崗位名單,進行公開招聘。②以公文形式通知獲準設崗的高等學校。 時間:每年七月十五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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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者:獲準設崗的高等學校、 應聘特聘教授崗位者
方式:①高等學校通過有關新聞媒體進行招聘; ②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站點上統一公布各高校的招聘條件及聯系方式; ③應聘者根據設崗高等學校的招聘條件、招聘方法向高等學校提出應聘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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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者:獲準設崗的高等學校
方式:由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對應聘人員進行遴選、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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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者:獲準設崗的高等學校 方式:報送《高等學校特聘教授候選人推薦表》。推薦表亦可從"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站點下載。 時間:每年四月十五日前 其他事項:文字申請材料一式二十份。用A4復印紙復印(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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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者:由50位左右院士擔任的"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同行評審專家
方式:會議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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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專家評審委員會
方式:會議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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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北京辦事處 方式:①在有關報紙、雜志及"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站點主頁上公布特聘教授名單; ②以公文形式通知獲準設崗的高等學校。 時間:每年七月十五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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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者:獲準設崗的高等學校、 專家評審通過的特聘教授人選 方式:高等學校與特聘教授正式簽訂聘約,特聘教授開始上崗工作。 時間:每年九月一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