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實,百度訴前員工侵權一案將于2月8日在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法律界人士認為該案焦點在秘密本身,一個經理是否掌握法律意義上的商業機密。
據知情人士透露,現年28歲的女性被告于2003年至2006年期間在百度擔任網站聯盟經理,此前她曾服務于網易。2006年中,她從百度離職后加盟了谷歌,主要負責戰略合作。結果百度以被告加盟競爭對手,涉嫌侵犯公司商業秘密,將其告上法庭。
目前有關該案的細節不明,百度公司公關負責人對此甚至表示毫不知情。而被告所在的谷歌公司則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便妄加評論。
北京市某法院法官在將接受DoNews采訪時表示,員工加盟對手公司在IT行業較為普遍,為防止這種情況,公司一般都會與員工簽署一個“競業禁止”的合同。如果百度真是以“侵權”而不是以“違約”起訴,那么該案的焦點必然集中在對“對商業秘密的界定”。
該法官表示,商業秘密一般是指具有獨創性的,為這個公司獨有的東西,比如技術、產品、專利等。而像一些為行業內廣為人知的價格等,或者“某種關系”一般不構成商業秘密。
近年來,以侵犯知識產權起訴員工的事件時有發生,比如,華為的滬科案、微軟訴李開復等。一位業內知名人士在接受采訪表示,公司起訴前員工的作用也在于震懾其他想跳槽的員工。據悉,此案被告,是谷歌公司中唯一一名前百度員工。
“被起訴以后她先是很吃驚”,目前的“心情非常不好,情緒很低落”,尤其是在媒體看到自己的名字被透露后顯得很焦慮。一位被告的朋友表示,此事對一個78年出生的女孩來說肯定是一場不小的打擊,希望媒體在報道的時候盡量別提及太多個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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